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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溪高中環保尖兵實施辦法

102.8.21第一次修訂

103.2.12第二次修訂

 

一、工作功能

以維護溪高校園環境為依歸,協助衛生組管理評比學校各掃區。

 

二、招收對象

每班派出兩名,由各班衛生股長環保股長擔任,共40名。體育班應考量班級特性,故不排入;高三因各類考試眾多、畢業等因素,為維持評分完整性,亦排除。此外,若工作量不堪負苛,得另外招募。

 

三、組織結構

本組織設大隊長一名,小隊長三名;大隊長由三年級同學擔任,小隊長由二年級同學擔任。

 

四、工作內容

1.領取及繳回規則:

(1)領表和繳表:請環保尖兵務必在1010以前完成評分,並將表放回衛生組評分專用櫃子內。

(2)各小隊長須於1200前,向大隊長回報當日繳表狀況,如有遺漏,請大隊長負責了解情況或補評。

2.評分時間:

(1)每日0730—07400800—0810,最晚勿超過1000—1010出隊評分時,須告知該班導師或班長,切勿晚回教室,造成導師找不到同學。

(2)評分當天若遇到升旗,向先向導師或班長報備後再去評分。

(3)若因為評分事宜導致導師管理上的不便,經該班導師提出抗議,為不適任者,則請貴班導師予以更換人員。

3.評分注意事項:

(1)評分方式:依每學期,期初環保尖兵會議說明為主。

(2)請確實且公正評分,若有疑問,請先釐清,以免公正性受到質疑。

(3)評分時或參加會議時務必配戴環保尖兵臂章。

(4)臂章與壓克力版夾請妥善保管,於學期末一併繳回衛生組。

(5)掃區若未開放打掃,請立即回報衛生組。

(6)評分表背後要詳細描述該表的掃區狀況。

4.開會注意事項:

(1)由於環境整潔掃區複雜、評分表繁瑣,故環保尖兵會議採不定期召開

(2)參加會議務必攜帶文具並配戴臂章。

(3)無故缺席會議者,依規定記點處分。

(4)每次會議主要針對上一週整潔得分較低班級進行加強,敬請該班環保尖兵務必將訊息帶回班級。

 

五、工作考核:

1.記功嘉獎:

(1)表現優異:小功乙支(全隊前10%),整學期無缺繳評分表及遲評記錄。

(2)表現良好:嘉獎二支(全隊前75%),整學期無缺繳評分表記錄。

(3)表現盡責:嘉獎乙支(全隊前15%)。

(4)未達要求計點超過三次:隊長得以要求該班更換人選。

(5)環保尖兵之敘獎由衛生組頒布。

2.服務時數認證:

(1)依照【溪典護照】的基本認證,我們採累計制,每次早自修出勤,為十五分鐘,滿四次得一個章,由基本認證先行計錄,基本六個章滿後,再從進階認證累計次數。

(2)依照【溪典護照】的進階認證,亦採累計制,服務累計滿2小時,得一個認證章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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