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溪高中環保尖兵實施辦法
102.8.21第一次修訂
103.2.12第二次修訂
一、工作功能
以維護溪高校園環境為依歸,協助衛生組管理評比學校各掃區。
二、招收對象
每班派出兩名,由各班衛生股長和環保股長擔任,共40名。體育班應考量班級特性,故不排入;高三因各類考試眾多、畢業…等因素,為維持評分完整性,亦排除。此外,若工作量不堪負苛,得另外招募。
三、組織結構
本組織設大隊長一名,小隊長三名;大隊長由三年級同學擔任,小隊長由二年級同學擔任。
四、工作內容
1.領取及繳回規則:
(1)領表和繳表:請環保尖兵務必在10:10以前完成評分,並將表放回衛生組評分專用櫃子內。
(2)各小隊長須於12:00前,向大隊長回報當日繳表狀況,如有遺漏,請大隊長負責了解情況或補評。
2.評分時間:
(1)每日07:30—07:40或08:00—08:10,最晚勿超過10:00—10:10出隊評分時,須告知該班導師或班長,切勿晚回教室,造成導師找不到同學。
(2)評分當天若遇到升旗,向先向導師或班長報備後再去評分。
(3)若因為評分事宜導致導師管理上的不便,經該班導師提出抗議,為不適任者,則請貴班導師予以更換人員。
3.評分注意事項:
(1)評分方式:依每學期,期初環保尖兵會議說明為主。
(2)請確實且公正評分,若有疑問,請先釐清,以免公正性受到質疑。
(3)評分時或參加會議時務必配戴環保尖兵臂章。
(4)臂章與壓克力版夾請妥善保管,於學期末一併繳回衛生組。
(5)掃區若未開放打掃,請立即回報衛生組。
(6)評分表背後要詳細描述該表的掃區狀況。
4.開會注意事項:
(1)由於環境整潔掃區複雜、評分表繁瑣,故環保尖兵會議採不定期召開。
(2)參加會議務必攜帶文具並配戴臂章。
(3)無故缺席會議者,依規定記點處分。
(4)每次會議主要針對上一週整潔得分較低班級進行加強,敬請該班環保尖兵務必將訊息帶回班級。
五、工作考核:
1.記功嘉獎:
(1)表現優異:小功乙支(全隊前10%),整學期無缺繳評分表及遲評記錄。
(2)表現良好:嘉獎二支(全隊前75%),整學期無缺繳評分表記錄。
(3)表現盡責:嘉獎乙支(全隊前15%)。
(4)未達要求計點超過三次:隊長得以要求該班更換人選。
(5)環保尖兵之敘獎由衛生組頒布。
2.服務時數認證:
(1)依照【溪典護照】的基本認證,我們採累計制,每次早自修出勤,為十五分鐘,滿四次得一個章,由基本認證先行計錄,基本六個章滿後,再從進階認證累計次數。
(2)依照【溪典護照】的進階認證,亦採累計制,服務累計滿2小時,得一個認證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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